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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委员的考核聘任委员会,领导本次考核和聘任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和聘任的日常事务。

2.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设立若干考核聘任小组,分工负责相关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的考核聘任工作。

3.各学院(部)院(部)长协助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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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5099590

E-mail: sky@nenu.edu.cn

网址: http://sky.nenu.edu.cn

教授委员会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章程》,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学院(部)党委、行政班子、教师在办学中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好教授在治学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授委员会是学院(部)发展与改革中与治学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具有决策与咨询双重职责,是促进学院(部)落实"教授治学、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有序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

      第三条 教授委员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谨治学.... [详细介绍]

考核与聘任程序

  • 1个人申请
  • 2院长审核
  • 3学院组织
    述职应聘
  • 4学院测评
    网上公示
  • 5校长审定
    同意聘任
  • 1 第四届教授委员会教授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考核表》,网上公布聘期内(2009年10月至今)成果和业绩,学院(部)党委书记填写《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第五届教授委员会应聘人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网上公布近三年(2010年5月至今)主要工作业绩及对所应聘学科发展的建设思路与构想。
  • 2 院(部)长和院(部)党委书记核准。
  • 3 学院召集、学校教师考核和聘任小组主持召开述职和应聘报告会:
  • 4 学院(部)教师以无记名咨询票方式分别对教授委员会委员的聘期工作和应聘人的基本条件、履职能力进行评价。
  • 5 根据述职人的聘期工作和应聘报告并结合群众咨询评价结果,学校考核聘任小组与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提出考核、聘任的初步审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部)网站公示。
  • 6 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确定考核结论,向校长推荐拟聘人选。
  • 7 校长审定、聘任。
  • 8 签订聘任合同。

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2.考聘结合,同步实施。   
3.自我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聘任条件

1.按《章程》第二十一条聘任基本条件的规定,应聘者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56年8月1日后出生),因工作及学科专业建设特殊需要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章程》规定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能够认真执行《章程》的各项规定。
3.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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